日前,市教育局公布关于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的实施意见,现将全文刊登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课程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更好地发挥中考的评价和导向作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精神和我省基础教育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现就年我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考试性质 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合并进行,同时兼有毕业认定和升学选拔功能。中考命题、考试、阅卷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管理并组织实施。 考试、考核要求 1.考试科目、分值、时间及形式 2.地理、生物考试 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安排在年5月,实行合场分卷、闭卷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间90分钟。每科卷面满分分,按卷面得分的10%(进一法)计入中考总分。 3.英语听力口语、艺术、信息技术考试 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以及艺术、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安排在年4月。 4.体育考试按《关于印发淮安市中等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教体艺〔〕8号)进行。 5.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安排在年6月进行。 年九年级物理、化学以及八年级生物学科的实验操作考核,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意见,另文下发。 年中考命题工作,以淮安市中考有关学科年《考试说明》为依据,以教育部颁布的相关学科课程标准(版)为指导,充分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学科教学改革的方向,重点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注重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 年我市中考实行网上阅卷。 综合素质评定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由学校校长负责、全校统一安排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 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采用学生自评与互评、班主任与任课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评定结果以等级、评语以及必要的过程记录方式呈现。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性评语应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作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特点和发展潜能。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入考生档案,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标准的重要依据。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考试,各县(区)要从对每个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对巩固义务教育成果负责、对全市基础教育长远发展负责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对待中考,充分发挥中考对学校课程改革、发展素质教育的正确导向功能,切实加强课程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进一步加强对新课程理论及学科课程标准的学习和研究,学科教学中应努力体现新课程理念和要求。 综合素质评定应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反映学生每学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综合素质水平。 各县(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应高度重视,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实施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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