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关于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证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非法经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实行成品油经营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成品油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

2.规范成品油经营销售行为。未经依法批准,擅自销售、运输(含流动加油车、船)、储存成品油的,均属非法加油站(点),其非法运输、储存的各类油品及设施设备(包括运输车、船),一经发现,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扣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格成品油经营销售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不具有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销售、运输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违者将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配合成品油经营销售执法。对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迅速拆除成品油非法设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成品油非法经营者应自行停止营业并彻底拆除相关设施,拒不停止营业和拆除设施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6.加大成品油市场整治力度。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希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举报有关线索。举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涟水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28日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st/pgst/2717.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