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5/2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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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涟教体发38号招生文件精神我校年一年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属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年7月4日~7月5日

上午7:30~10:30

下午3:00~6:00

三、报名地点

涟水县实验小学东开课室。

四、报名要求

来报名时,请按上面规定的时间带孩子、幼儿登记卡、出生证、一张二寸照片及户口本、不动产权证、父母亲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报名。

五、资格审查

年7月5日~7月29日。

六、录取公示

7月30日~7月31日,被录取的学生,请家长到我校招生办领取录取通知书。

七、报到注册

8月30日上午8:00,请带孩子持录取通知书、孩子的疫苗接种卡、户口本(户口本上没有孩子身份证号的,请到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到学校公示栏内查看孩子编班情况,送孩子到班级报到注册,30日下午召开家长会。

八、咨询电话

(王老师)

涟水县实验小学

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

附件一:涟水县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

根据涟教发38号招生文件,现将我校的施教区范围公布如下:1.治淮路(向北延伸接涟洲路)以东,(温州商城西墙向南接)同乐路、兴文路以西,常青西大道以南,前小街路以北(含五岛湖公寓小区)。

2.淮浦路以东,涟洲路以西,涟东干渠以南,环湖北路以北。

附件二: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办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施教区内学生:

①居住城区,持有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且证件的户主姓名和监护人姓名一致,系涟城镇户口,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系直系子女。

②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直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持有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件,系涟城镇同一户籍(有户口簿),适龄儿童的监护人系户主的直系子女,且别处无居住房产。

③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单位集资建房或自建房屋,具有建房单位的证明及集资房付款的原始票据或相应的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证件或票据上的姓名要与适龄儿童的父、母姓名一致,系涟城镇户口,有户口簿,适龄儿童需与父母同一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别处无房产。

④住无产权的安置房或集体产权房,必须提供安置协议或购房协议,凭法定监护人半年(集体产权房一年)以上缴纳的水电费(或加盖公章的历史记录)、有线电视收视费等票据、且户籍符合规定,法定监护人别处无房产。

⑤住单位公房(监护人须系单位正式职工),必须有住单位公房的相关证明和监护人近两年缴纳的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票据为佐证,且户籍符合规定,法定监护人别处无房产。

⑥因城镇建设拆迁的,现已到新居住地入住的,按新居住地确定施教区。如安置房屋未到交付日期或因工程进度等原因应交付而确实没交付的,可仍选在原居住地施教区学校就读。

⑦已经在试教区内实际居住且别处无房产,但因客观原因而没能于年6月30日前办理好不动产权证,或已经在试教区内购房,因客观原因在年6月30日前应交付而未交付的,凭相关部门有效证明及购房合同,由学校核实后可视为有房屋产权证。如其他试教区范围内有房产,则按该房产所在区域认定入学学校。补充说明:

1.门面房等商业用房、车库等不视为居住用房。

2.户籍、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证件,截止日期为年6月30日。

3.我县已实行同一套房产,小学6年只提供同一户家庭学位,年、年已经享受学位的房产,今年不再提供学位给其他家庭。

涟水县实验小学

坚持是一种信仰,专注是一种态度。感谢有你,温暖同行。点个“在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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