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涟水在行动 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从年至年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为: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在重点打击上述涉黑犯罪的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现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举报,我们将对举报属实的线索按规定予以奖励,举报-,举报邮箱:lsgashce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jg/pgjg/3783.html |